臺北市105年技術型高中課程與教學推動工作圈
第二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5年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時00分
貳、地點:綜合大樓2樓簡報室
參、主席:張校長 耀中 紀錄:簡惠心 教師
肆、主席致詞
伍、工作報告
一、本工作圈本學年初成立,有許多新的方向需要推動。
二、各校除了原有之業務外,更配合政策提出了優質化、均質化、領先計畫等專案計畫正在執行。此外,各局處也會指示交辦之各樣事務,各校均有相當程度的工作負擔。
三、為使工作圈能發揮效用,已於1/13第一次會議盤點現有之專案計畫、交辦工作,討論出刪除、調整、加入高中輪辦或改由其他單位承辦等建議方向。期使各校能減輕負擔,致力於技職特色方向之推進。
四、104學年各校辦理之專案計畫調查表,已於1/10收回,詳見附冊一。此專案計畫係依各校需求自行申請,已融入當前技職發展趨勢。未來各校亦可配合本工作圈取向,將重點發展方向融入計畫中,以爭取經費補助並發展北市技職特色。
五、委辦事項調查表詳見附冊二,感謝杉友課督已於去年完成調查並提供資料。
六、臺北市公立高級職業學校承(輪)辦業務活動一覽表,請見附冊三。
陸、討論提案:
案由一:各局處委辦事項之討論與執行方式修正建議。
說 明:
a.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與訪視。
b.高職建教合作計畫審議。(教育局已委託師大辦理)
a.高中職網路博覽會。
b.高職技術獎:商科設計行銷整合類應調整。
c.高職國文科總召學校。
d.高職英文科總召學校。
a.特殊優良教師評選及表揚。
b.中等以上學校服務學習續優學生團隊與學校評選。
4.待確認之事項:
如:綜企科及其他外科委辦事項。
決 議:
1.決議刪除之事務:
(1)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與訪視(已刪除,併入校務評鑑)。
(2)高職建教合作計畫審議 (教育局已委託師大辦理) 。
2.決議調整之事務:
(1)高中職網路博覽會,現階段為資教科入口網站,暫時需繼續實施,今年由育成高中規劃評估是否明年度繼續辦理。
(2)高職技術菁英獎:商業類科辦理方式擬請下屆承辨學校提早研議調整方向及執行內容 。
(3)高職國文科總召學校及英文科總召學校:
a.大安高工陳校長:應回歸教學普遍及學生基本能力向下扎根,提升學生基本教育能力。
南港高工江校長:深化教學。
宋教授: 1.再檢視,辦理活動的效益。
2.提供計劃書範本,各校遵循辦理。
3.競賽型活動可委託私校辨理。
b.建請承辦學校參考上述建議方向研議未來調整之作法。
3.建議加入各高中輪辦之事務:(非高職專屬事務)
如特殊優良教師評選及表揚、中等以上學校服務學習續優學生團隊與學校評選等活動,由教育局研議後執行。
4.請各校擴大彙整各處室之承接之外科室委辦事項,並加入辦理業務之時程及是否為常年辦理(表件如附件),於2月3日前交回松山家商統整後,交由教育局審視、協調各校分工。
案由二:工作圈推動新方向之討論。
說 明:
(1)招生推廣:
a.辦理國中教師技職教育體驗研習:
召集國中教師辦理體驗研習,傳達技術型高中教育理念,敦促國中老師能鼓勵學生作適性學習選擇,此項目已列入總召學校今年工作計畫。
b.製作宣傳短片:
總召學校規劃製作30秒之技職教育宣傳短片,在捷運車站撥放,以增加技職知名度及曝光度。如有需要並可提出邀請柯市長代言。
(2)教師專業發展:
教師專業發展及教師成長是優質化、領先計畫等專案計畫申請之重點,請各校盡量融入此方向,於各項專案計畫中落實推動。
(3)特色中心(課督提議):
建議各校成立特色中心,類似該類科之資源中心,可以提供各校申請時段使用,現有港工申請籌設PLC中心。
(4)職業體驗中心(股長提議):
各縣市目前推動職業體驗中心,本市現有木柵高工及實踐國中合作,未來可推廣至國中八年級全面體驗,國中九年級於會考後體驗。
(5)創客中心建置之建議:
建議將創客中心置於各高職而非國中,其優點如下:
a.有專業師資管理及教學使用,能與各校特色方向鏈結,在教學、招生、營隊、活動皆可使用,可避免蚊子館問題。
b.可與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班)結合,提高使用效能。
決 議:
通過總召學校辦理國中老師職業教育研習營及宣導短片等招生推廣方式,建議將此方向與國中工作圈討論之。宣傳影片部分建議除了捷運可再加入公車播放系統。
通過教師專業發展融入專案計畫之方向。另外,教師專業校外實習已入法,規畫為技職再造三期重點。建議各校預先模擬以因應其師資課務衝擊。
鼓勵各校提出特色中心申請。
建議改為職涯體驗中心,設置於國中端,目前由木柵高工協助規劃,設置地點待確定。
宋教授:朝向特色創意、創造,使技術型高中學生激發創意。
鄭教授:將實習課程落實於學生及教師,有助於實際執行效能。
目前各校寒暑假職輔營已在執行,可配合職輔營續推。
副局長建議併同與高中職博覽會或科展辦理。
案由三:針對各校申辦專案計畫之討論、建議。
說 明:
一、1/13第一次會議,對於各校申辦各項專案計畫之建議如下:
1.建請將現行同質性頗高之優質化及領先計畫整併,優點如下:
(1)市府不需要另辦專案規劃、申請、審查、訪視、評鑑等作業。可以落實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縣市部分補助款(臺北市50%)。
(2)如需於計畫中建立北市特色,可要求各校申辦時需同時符合本市創新之政策方向方能取得局款補助。
(3)申請學校不需為了2項類似的計畫,增加工作負擔,而能真正關注教學把學生教好。
2.建議均質化及職輔營工作整併:均質化與寒暑假職輔營事務多有重疊,特別是在學生技職體驗的部分,建議整併辦理。
決 議:
各項工作主責單位不同,請各校自行斟酌辦理。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 (17:35)